(1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负责全校人事人才工作的宏观规划、综合管理、监督服务等,拟定人事人才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、实施办法及学校人才发展战略,制定并协调落实人事人才工作中长期规划;
(2)负责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,做好高层次人才(高水平团队)的引进、培养、管理、考核、评估以及后续保障资源的统筹协调,做好学校人才引进(引智)政策的宣传,发布招聘方案,组织和参加海内外各类人才招聘活动;
(3)做好国家、省部委和市级层面高层次人才项目的申报、选拔、推荐和管理工作,负责校内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选拔、培养、管理、考核及相关联络服务工作;
(4)负责学校编制管理以及各类各级岗位设置与聘用,做好学校工作人员招考及教职工的流动调配工作;
(5)负责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组织工作,做好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配套政策的制定实施工作;
(6)负责教职工的薪酬福利待遇管理,研究制定校内分配政策改革方案,综合管理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及教职工福利等工作;
(7)贯彻、落实中央、省委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学校的有关工作规定,做好教职工离、退休办理与服务管理工作;
(8)做好人事信息统计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;
(9)负责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以及奖惩、请销假工作;做好各类人事证明开具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,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等备案手续;
(10)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